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康和證券經濟不利學生獎助學金申請

111學年度第二學期「康和證券經濟不利學生獎助學金」開放申請,申請說明如下:

1. 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2年04月21日(五) 中午12時止

2. 申請方式:請至表單填寫與上傳相關申請資料:https://forms.gle/DGcqbGueP7Nx6EAC9

3. 核定名額:經濟不利學生8名

4. 為符合「銘傳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成果獎助實施要點」,請獲獎學生務必於6月1日前完成下列任一項學習成果並提交相關佐證文件(詳細學習成果佐證文件說明將與獲獎通知一同寄發)
A. 參與任一項跨域學習課程 (如:微學分課程、跨領域課程、跨領域學分學程、磨課師課程等)
B. 參與任一項活動學習 (如:自主學習活動(課程)、共學支持計畫或外語起飛計畫等)
C. 參與任一項職涯輔導活動 (如:校外實習、職涯主題講座、職涯諮詢、企業實習達人、企業說明會或企業博覽會等)
D. 參與國內外服務學習活動

核定名單最遲將於112年05月12日(五) 中午公告於金融科技學院網頁,並以郵件/電話通知。

本獎助學金依循「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康和證券獎助學金辦法」辦理

 

註:經濟不利學身申請資格為本校學籍之在學本國籍學生,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:
1. 低收入戶學生;
2. 中低收入戶學生;
3.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;
4.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;
5. 原住民學生;
6. 具大專校院經濟不利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獎助資格者;
7.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;
8. 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 3歲子女之學生。

※身分說明:
1. 前項第 1至 6款符合資格之學生,係指當學期辦理通過教育部大專校院學雜費減免者;
2. 第 7款所稱家庭突遭變故係指失業、被裁員、給予無薪假及任何一方身障或身殘等,致經濟陷入困境無法順利就學,經導師、輔導老師、諮商心理師等學校人員,為其開立相關證明以證實其資格,行政人員須與開立證明文件人員加以查證核實。